強化部門聯動,健全完善墻材革新管理機制,實行省、市、縣各級墻材革新主管部門職責明確、監督有效的工作機制,形成管理、監督、服務“三位一體”的管理體系。各地墻材革新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墻材革新工作的組織領導,健全工作機構,將墻材革新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,強化目標管理責任制,完善考核機制。各地要加強墻材革新工作隊伍和墻材行業管理能力建設,確保機構穩定,人員充實,強化人員培訓,提高執法能力,增強服務意識,提升技術、管理和服務水平。
(十七)完善配套政策。
研究制定促進新型墻材發展的政策法規,加大新型墻材與循環經濟、環境保護、城市建設等政策法規銜接。完善新型墻材稅收優惠政策。適時修訂《新型墻材目錄》,引導新型墻材發展。各省市可因地制宜,結合各自資源稟賦及需求,制定更嚴格的《新型墻材目錄》,試點推行墻材產品采購信息報告制度,研究推行墻材采購合同示范文本。
(十八)開展協同監管。
加強對墻材生產企業的環境監督執法,依法處罰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。研究試行采用小衛星對燒結磚企業實時監控,堅決查處取土制磚的違規行為。推動建立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墻材革新政策協同、信息共享、結果互認的區域協同監管機制;聯合區域省級墻材革新管理部門,嚴格墻材產品監管,對發現的不合格墻材產品依法查處并予以通報。
(十九)加強宣傳引導。
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,宣傳新型墻材推廣應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,提高公眾對墻材革新政策的理解與參與,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。各地要創建墻材革新工作政務微博和微信公眾號,及時發布政務動態、行業資訊、科研成果等。
(二十)發揮行業組織作用。
加強行業自律,完善行規行約,引導企業遵規守法、規范經營、誠實守信、公平競爭。發揮協會等行業組織作用,開展技術推廣、品牌宣傳等,總結推廣先進經驗。開展國際交流和合作,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。開展行業內學習交流合作,積極反映企業訴求,提出相關政策建議。各地要結合本地建材工業和建筑業發展實際,盡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,明確主體責任,扎實推進本地區新型墻材推廣應用工作。